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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离婚时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的收益的归属——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2条

引用
离婚时知识产权中尚未取得的财产收益的归属,始终是学术界以至立法中关注的焦点。笔者总结概括出目前学术界的五种主要观点:个人财产之——期待权说、个人财产之——人身权说、共同财产之——收益一体说、共同财产之——知识产权共有说、共同财产之——知识产品共有说。在分析各种学说的利弊之后提出个人观点:知识产品经济利益共有说。一方面论证知识产品经济利益共有说的合理性,对具体分割提出建议;另一方面对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做出评析。

知识产权、知识产品、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品经济利益

D923.4(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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