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刑罚权与检察职能的关系
现代检察制度是随着国家将刑罚权分解并由不同国家机关承担侦查、起诉与审判职能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法治思想的产物.刑事法治的要旨在于对国家刑罚权进行限制以保障公民个体的权利.我国法治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应从侧重刑罚的保护功能(惩治犯罪)向刑罚保护功能和保障功能(保障人权)并举,维护国家刑罚权良性运行的轨道转变,这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对检察权运行的本质要求,也是"法律监督"属性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本质含义和具体体现.
国家刑罚权、检察职能、罪刑法定主义、制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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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4(司法制度)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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