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法学理构造的变革——以行政过程论为观察视角
日本战后的行政法学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1960-1980年)是在批判公私法二元论的基础上重构行政法解释学,第二个阶段(1990年至今)是在反思行政法总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与其它学科的交流与融合.而行政过程论在这两个阶段当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公私法二元论、行政过程论、立法论、法解释论
20
DF3(行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3-160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公私法二元论、行政过程论、立法论、法解释论
20
DF3(行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3-16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