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电信法律体制的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电信业传统上被认为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为了既避免竞争破坏资源优化配置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许多国家要么对提供服务的私有垄断者进行价格管制,要么对垄断服务企业实行国有化.垄断经营者的低效益和电信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使得对电信业改革的政治呼声不断提高.在我国电信业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学习外国在互联互通、拨打平等性与号码可带性和频谱分配方面的电信管制改革的政策和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
电信改革、竞争、互联互通、拨打平等性与号码可带性、频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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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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