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犯罪论体系思维模式探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德日犯罪论体系思维模式探究

引用
任何犯罪论体系的建构都需要一定的思维模式作为其支撑点.目前,德日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应以目的合理性为基础建构犯罪论体系,并对范畴论体系提出了批判.然而,作为目的合理性的实现途径是建构形式合理化的犯罪论体系还是实质合理化的犯罪论体系,见解并不一致,论争仍在继续.从当前德日通说体系各要素的功能和运作方式来看,形式合理化和实质合理化在体系中都有所体现.而在该体系中,行为概念并不是体系的要素而是体系运作的逻辑起点.

犯罪论体系、思维模式、范畴论体系、目的论体系

18

D924.11(中国法律)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4-1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18

2004,18(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