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新契约网络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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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新契约网络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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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9月16日,当天津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云鹏使用了近5个月的新浪邮箱由50兆缩减为5兆后,他将新浪告上法庭.同年11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近三小时的审理,一审判决新浪网胜诉.至此,倍受人们关注的新浪网邮箱缩水案终于有了结果.但是,判决的作出并不代表问题的终结,相反,却恰恰暴露了网络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苍白无力.诸如网络用户的权利侵害与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豁免、价值冲突与利益失衡等矛盾也应运而生,亟待解决.本文拟就格式合同的基本理论,参照国外有关格式合同,尤其是网上格式合同的立法,阐述笔者对网络时代新契约的几点看法.

网络时代、契约网络、网上格式合同、新浪网、网络服务商、区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责任豁免、邮箱、一审判决、网络用户、权利侵害、利益失衡、价值冲突、基本理论、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北京市、天津、四方

TP3;F27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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