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法》第125条"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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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法》第125条"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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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新刑法颁布后,由于没有及时形成与第125条相配套的司法解释,司法实务中,对"情节严重"的判定,不可避免地受到诸如舆论、政策、传统法制心理等因素的影响.

新刑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期徒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人民共和国、运输、无期徒刑、司法实务、司法解释、非法买卖、非法制造、法制心理、单位、核材料、爆炸物、政策、舆论、邮寄、死刑

DF6;D9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9-1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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