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探析
@@ 从目前对不作为犯罪的研究状况看,大致可分为对形式问题的研究与对实质问题的研究两大方面.前者包括不作为犯罪的分类,不作为犯罪的修正形态、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不作为犯罪的表现形式等.后者包括不作为犯罪的定义、不作为犯罪的构造、不作为犯罪的主体地位、不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不作为犯罪的适用范围、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与处罚等.尽管对二者的研究是不作为犯罪统一体中有机联系的两个方面,都有各自的作用,但后者在实践中更具迫切性.下面仅就实质问题中与作为犯相比存在较大差异、难度较大的主体资格、主观形式、刑事责任与处罚等作一探讨.
不作为犯罪、刑事责任、实质问题、犯罪的主观方面、主体资格、主观形式、适用范围、共同犯罪、处罚、状况、形态、实践、构造、分类、地位
D92;DF6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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