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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商法》所界定实际承运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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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海商法>界定实际承运人确定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际承运人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在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引入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海商法>对实际承运人的界定是建立在对承运人的定义的基础上的,这必然导致实际承运人的内涵极为广泛,而且在航运实践中极易产生如何确定实际承运人、如何划分实际承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分担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首先,现行<海商法>第42条对承运人的规定范围很广,只要与托运人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许多主体诸如船舶经营人、承租人、货运代理人甚至无船承运人都可以成为承运人.

海商法、实际承运人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船承运人、人民共和国、货运代理人、船舶经营人、责任分担、转委托、托运人、多主体、承租人、指接、实践、签订、内涵、基础、航运、规范、概念

D92;D99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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