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程序检讨与有关学说评价
@@ 民诉法实施10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没有真正、彻底地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职能,监督效果不尽人意,由此引发的问题仍然很多,特别是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产生了一些摩擦和冲突.集中表现在3个问题上:一是监督范围;二是再审法院;三是再审法庭的庭审上.
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监督程序、检讨、学说、引发的问题、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人民法院、监督职能、监督效果、监督范围、法律规定、司法权、民诉法、监督权、庭审、摩擦、法庭、冲突
D92;D9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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