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的法律思考
@@ 从反垄断法角度分析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
一、立法现状
一般地说,反垄断法以维护竞争自由为主要目的,以狭义的竞争关系,即商品之间具有替代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相互争夺交易机会的关系为调整对象.①各国大都在<反垄断法>中规制限制竞争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从反垄断法考察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是否合法,正是在狭义的竞争关系中识别经营者的降价行为,是合法的行使自己的自主经营定价权,还是将低于成本销售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手段,而成为破坏相关市场的自由竞争秩序的限制竞争行为.我国现行规制限制市场竞争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
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竞争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自由竞争秩序、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自主经营、相关市场、替代关系、市场竞争、立法现状、竞争自由、角度分析、规制、调整对象、价格法、定价权、维护
D92;DF4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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