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 一、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是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自13世纪由宗教法学者(Canonist)和法则区别说学者们创立以来,几乎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长期以来,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范均采用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法国学者巴迪福认为,"所说侵权行为地法,乃国际私法上最早确立的原则之一".船舶碰撞作为海上侵权行为的典型代表,理所当然地也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作为其基本准据法.事实上,这一原则也确实为广大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中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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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DF9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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