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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路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货物处置权--兼论《合同法》第308条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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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路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货物处置权是指在水路运输中,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至交付收货人前,对货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性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308条对此作了规定,但规范海上货物运输的<海商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由于水路运输包括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运输的关系方以及运输单证有所不同,托运人货物处置权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合同法>对此规定又比较笼统,在适用上和与<海商法>的衔接上均有一定的缺陷,因而,有必要对此予以研究.

水路货物运输、托运人、处置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合同法、海商法、运输单证、支配性、收货人、承运人、缺陷、权利、规范

D99;D9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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