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反思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民事诉讼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反思

引用
@@ 一、以事实为根据的理念基础分析 一般认为,以事实为根据的理念基础,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二是人民国家为人民的政治伦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可知论,认为客观事实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占主导地位的观念认为,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是指案件的客观事实,它包括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法律关系争议的真实情况;这种"事实"是客观的、全部的、绝对的事实,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事实,它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认识而独立存在,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它,能否客观准确地描述它、再现它,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事实"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法官们只要认真地进行调查,就可以彻底查清;追求客观真实是社会主义性质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特征.

唯物主义认识论、理念基础、客观事实、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主观认识、主导地位、政治伦理、哲学意义、诉讼理论、社会主义、人民国家、客观真实、客观规律、客观存在、辩证、实务界、可知论、当事人、再现

B02;C9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001,(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