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反思
@@ 一、以事实为根据的理念基础分析
一般认为,以事实为根据的理念基础,一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二是人民国家为人民的政治伦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可知论,认为客观事实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占主导地位的观念认为,以事实为根据的"事实",是指案件的客观事实,它包括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对他们之间法律关系争议的真实情况;这种"事实"是客观的、全部的、绝对的事实,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事实,它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认识而独立存在,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它,能否客观准确地描述它、再现它,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事实"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法官们只要认真地进行调查,就可以彻底查清;追求客观真实是社会主义性质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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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C9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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