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手段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明确规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其主要经营目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国有银行接收来的不良资产,是国有银行历年来所积累起来的,其构成复杂,回收难度大.要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就必须克服自身机构和人员的局限,利用市场机制的力量,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积极地运用证券化、购并、置换、出售、拍卖、债转股、基金管理等投资银行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将其转化为可以流通的金融商品,选择合适地时机将其出售,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的经营目标.
运用、法律手段、金融商品、资产管理、经营目标、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保全资产、资本市场、投资银行、市场机制、基金管理、回收难度、出售、证券化、债转股、转化、重组、置换、选择
F83;F8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