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支付方式、目标方参与公司治理与业绩承诺实现
近年来并购业绩承诺违约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以2013-2017年完成并购交易业绩承诺协议的创业板、中小板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并购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业绩承诺达标率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并购重组中,与单一现金支付方式相比,包含股份形式的两种支付方式更能实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原股东担任收购方董监高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实现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实现、并购支付方式、公司治理参与
F275.5(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672131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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