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实施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财政透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我国自201 5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究竟如何,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利用2012-2017年我国大陆31个省级地方政府的面板数据,研究新《预算法》实施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新《预算法》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地方财政透明度;相对于在沿海省份,新《预算法》在内陆省份的实施更能显著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在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的过程中, “自上而下”的新《预算法》实施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公众诉求并未产生协同效应.为此,应当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尽快修订出台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继续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国家治理、新《预算法》、地方财政透明度、财政信息、社会公众诉求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基金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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