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剩余与企业本质——基于“个体—组织”对立统一方法论
只有在“原子”社会经济观的层面上,科斯的“企业契约论”才能得以解释,但这种虚拟语境下的社会经济观并不能合理反映现实世界,因此,对企业本质的探讨,需要回归到“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语境中来进行.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人有生存和自由两大基本福利追求,这两大基本福利追求往往使人陷入“两难选择”:要提高生存福利,人们需要加入组织以获取合作剩余,而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又会降低人们的自由福利.文章基于“个体—组织”对立统一方法论,讨论了企业产生的原因与契约的作用,得出了企业本质是创造合作剩余的经济组织的基本观点.
自由、契约、合作剩余、企业本质
F270(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机制研究”11JZD018;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嵌入新国际分工网络体系的集群企业契约关系及治理对策研究”12CGL115;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基于契约经济学的集群企业协同创新剩余分配与合作效率研究”13YJAZH129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