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媒体技术对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挑战
流媒体技术的产生促使数字化信息可以跨越传统传播媒介,实现如广播电视、电话、因特网等三者之间的无障碍流转.而这种无障碍信息流转的实现带来了网络广播的无限风光,受众可以即点即看.但是由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立法缺陷,造成转播权、复制录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都无法控制网络广播行为,迫切需要立法修订对此加以弥补.因此,在目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之际,广播组织权制度改革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应是很好的选择.
三网融合、广播组织权、网络广播、技术中立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13XW026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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