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公开立法模式变革探讨
在全球信息公开法治化浪潮中,信息权作为基本人权得到越来越多的法律保护.中国的信息公开发轫于事务型公开,其制度建设存在严重的行政管理路径依赖,致使信息公开的实施遭遇难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在“变法模式”下引入“自发模式”,以“自发模式”促“变法模式”,实现立法模式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真正构建起权利型信息公开制度,为媒体及其从业者营造良好的新闻生产环境.
信息公开、事务型公开、权利型公开、立法模式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YJA860008
201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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