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媒体融合发展立法模式
适合媒体产业发展规律和互联网传播规律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将成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有力保障.把特殊规制的媒体行业立法,转变为基于网络媒体竞争功能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保障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具有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不用非市场化发展目标压制和抵消市场化竞争.把着眼于媒体组织规制的立法,转变为以媒介渠道和平台为客体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优先保护媒介技术创新与推广使用,优先保护信息传播与媒体产业模式.把着眼于媒体外生性组织结构的立法,转变为着眼于媒体内生性组织结构的媒体融合发展立法,就是侧重规制媒体内生性组织,对网络媒体外生性组织实行基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统一法律规制,避免媒体融合发展立法碎片化.
媒体融合、文化产业、立法、规制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央财项目
2015-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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