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视新闻报道对隐私权的侵害
本文从电视新闻报道侵权的表现形式之一隐私权入手,对电视新闻报道侵害隐私权行为的特点、电视新闻报道侵害隐私权的各种表现,以及电视暗访与侵害隐私权的不同,提出改进方法,减少报道内容失实;坚持角色本位,提高媒体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责任感;加快新闻立法,完善和健全新闻法律制度,以期对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的新闻侵权风险防范警示和启发有所作用.
电视新闻报道、侵害、隐私权、暗访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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