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22.2005.05.010
传媒应有更多的自律--对《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解读
@@ 今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目的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与以往出台的同类规章相比,这一规定中各项条款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其中有些内容还是首次以明文规定的形式提出.此项规定的出台与落实,将会对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活动以及新闻事业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传媒、新闻事业、采编人员、管理、新闻采编、职业道德建设、新闻从业人员、广播电影电视、中共中央、新闻出版、人员行为、良好形象、国家、新闻界、宣传、维护、条款、健康、活动、规章
G210(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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