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22.2004.03.025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事由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事由主要包括公共利益、公众人物、公开场所和当事人同意等几项.适用于公共利益抗辩事由的主要有公共安全事件、公共政治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公众消费事件,要注意把握公共利益的原则、公众人物的类型、公开场所的重要特征;征得当事人同意是新闻媒介暴露隐私取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应当具备自愿、明确、善意、合法、合度等条件.
隐私权、抗辩事由、公共利益、公众人物
G212(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