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624.2002.10.023
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后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探讨
@@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具备条件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转为科技型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后,其财务管理模式也必须随单位性质的改变而改变.勘察设计单位从1996年开始至今,执行的是<勘察设计企业财务制度>.该财务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仍然属于"事企不分的、大锅饭式的、分权式的"多种形式的财务管理模式.那么,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采取哪种财务管理模式?这是摆在每个从事财务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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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工业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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