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乡村治理中的参与式预算——价值、困境与法制化出路
参与式预算是一种体现直接预算民主的治理机制,它有助于推动乡镇层级上的治理创新、强化基层财政的自主地位、促进基层人大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从而克服传统“乡政村治”模式的弊端.但是,它也面临着诸多困境,表现在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断裂,技术规则与赋权规则的失衡,制度功能上激励与约束的缺位,制度变迁中创新与嵌入的脱节.因此,应当在《预算法》的层面给予参与式预算正式的立法支持,并通过构建、完善参与式预算的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参与式预算的激励与约束法律制度、与参与式预算相关的村民自治与乡镇人大法律制度,探寻参与式预算法制化的可行路径.
乡政村治、参与式预算、实践价值、困境、法制化
D912.4(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3SFB2041;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KJ110103;重庆市教委规划项目2012-GX-098
2016-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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