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82.2004.05.024
重塑国有森林资源产权制度
根据产权理论及森林资源的特殊性,界定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及其制度的基本内涵,指出要从纵横两个方面认识森林资源产权;分析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的有限多元化、不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以及国有森林产权制度的成本过高的制度性缺陷;提出了森林资源配置效率是产权制度效率的判断标准;最后设计出在林地及部分公益林资源国有的框架下,实行森林、林木及其他多种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多元化主体的分散产权制度.
国有森林资源、产权主体确认、分散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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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16.20(世界农业经济)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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