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82.2003.06.020
从野生动物产业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地促进健康的野生动物产业发展和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说明了野生动物产业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同时,指出其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由此对野外资源的管理造成的压力.结合依法管理,分析说明了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某些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明显不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尽快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增设野生动物产业相关法律条款.
野生动物产业、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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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63(狩猎、野生动物驯养)
黑龙江省科技攻关项目GB02B506
200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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