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093X.2022.06.022
"营改增"后水电工程"甲供类"项目税务问题研究
在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不同税制下,水电工程的计税方式、发票抵扣方式存在差异,导致"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在工程进度款结算中"甲供类"项目的费用存在重复留抵税的问题.本文根据"营改增"前后水电工程"甲供类"项目计价的特点,对水电工程进度款结算中"甲供类"费用税务问题进行分析,"营改增"后对新建水电项目,提出了两种方案;对"老"项目,提出了三种方案,以规避建设单位"甲供类"项目费用重复留抵税的税务风险.
营改增、水电工程、工程结算、甲供类、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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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91(工业经济理论)
202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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