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36/j.cnki.1008-3758.2021.03.012
违法所得没收的理论反思与价值重塑——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中心展开
违法所得没收是一种建立在国家强制力基础之上的"准不当得利之衡平措施".出于彻底剥夺不法财产的规范目的 ,违法所得包括直接所得、间接所得和其等值财产,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于内在构造和刑事政策上的特殊性,违法所得的投资收益同样应当予以剥夺;违法所得没收的对象包括犯罪分子本人、共犯和第三人,共犯没收应立足于"基于共同处分权之连带没收"的立场,第三人没收应根据获利关联性区分第三人的类型和法律效果;为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同时兼顾人权保障的需求,应坚持总额没收和比例没收原则.
违法所得没收、准不当得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共犯没收、第三人没收、总额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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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060
2021-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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