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96.2015.02.014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反思
为保护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可行的救济手段,我国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第56条增设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以与目前的第三人申请再审制度并存.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是各国民事诉讼普遍关注的内容,考察相关国家的类似制度我们发现,我国目前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体例安排、适用范围及与第三人再审制度的协调等方面均有完善空间,未来的立法及司法解释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
第三人参加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审请再审
DF72(诉讼法)
2015-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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