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司法档案中的原生态历史
一妻多夫1917年,地处浙西南偏远山区的龙泉县,知事受理了一起奇特的纠纷官司:县民董志有起诉潘兆智“强夺媳妇,弟妻配兄”.起因是潘兆智娶发妻何氏后,生下三男,加上“家贫罄空,年岁荒俭”,因此,家人共议一个“奇特”的决定:何氏可再选择一位勤俭之男子,以招夫入赘帮家.时间的轮轴虽已转到民国,但这种有违“伦理纲常”的事情,在荒野之村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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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7;D9
2014-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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