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098.2023.05.010
预防主义视角下档案安全刑法保护的体系建构
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风险迭生,亟须刑法提供更加科学有力的手段来保障档案安全.立足预防主义视角,采取预防刑法模式可以为档案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档案安全的刑法预防保护既有现实需求,也有实定法依据,还有正当性基础,应当成为未来刑事立法的主要模式.依据档案安全的刑法预防性保护需求,可将档案安全法益划分为档案的客观真实性利益、档案的完整性利益与机密国家档案的安全性利益.对档案的客观真实性利益的保护,可增设以"行为要素"和"情节要素"为核心的伪造、变造档案罪;对档案完整性利益的保护,可增设以"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为核心的故意损毁档案罪.
档案安全、保护法益、预防刑法、集体法益、档案法治
D922.1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AFX008
202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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