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098.2013.10.005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制化与精细化建设——兼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之不足
现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内容单薄粗疏、法律效力过低、精细化程度不高,对于解决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显得力不从心.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法制化与精细化建设,充分立法,提升效力,形成一套完备周密精细的公文法规体系,并切实遵循之,才能克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
公文法规、法制化、精细化
G27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3-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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