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098.2004.08.004
简论档案提供利用的准公共产品性质
@@ 一、引言
对于档案部门所提供的档案利用服务是否应采取"有偿"的方式,十多年来理论界争论之声不绝于耳.有人认为"档案利用收费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还要档案馆"依据有关文件理直气壮地进行这项工作宣传"①.而有的观点认为"档案利用收费,持之有据,收之无理,利微弊存,还是不收为好"②,甚至有的直接指出"档案部门向利用者提供服务,在目前的情况下,收费既不合理更不合法"③.
档案提供利用、产品性质、use、档案利用服务、档案部门、收费、提供服务、利用者、理论界、档案馆、不合理、宣传、文件、观点
G27;G25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档案利用方式改革与档案利用合理化问题研究>批准号02K19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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