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公文的盖印和署名
民国时期公文以盖印和署名双重要素示信,这是中国公文史上一个极具特色的现象.通过研究发现,盖印和署名规定是民国时期公文程式的重要内容,并且是引起公文程式多次重新修订和发布的原因之一;自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确立了盖印和署名双重要素示信模式以后,北洋政府时期及国民政府时期多次在具体操作上做出调整;这种模式既是兼受中国传统官印文化和西方文契示信方式影响的结果,也是长官负责制的行政方式的具体体现.
公文程式、印章、署名
C931.46(管理学)
201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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