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行政执法司法化
为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公平正义,西方发达国家对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将行政程序日益司法化,即用司法化的程序代替传统的行政程序,进而保障公民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运用相对成熟的司法程序对档案行政执法程序、档案行政执法听证程序、档案行政执法案件记录文件材料形成和档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丰富和改良,是一种更好的解决纠纷的程序制度选择.
档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程序、司法程序
G271.3(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依法治档研究》13BTQ068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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