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遗产:“档案”的嬗变与发展——《档案法》向《文献遗产法》转型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概念的范畴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组成.文献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且特殊的组成部分,我们对其关注仍然不够.应以“档案”概念为基础,在学理上明确“文献遗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对其进行专项立法保护.可以考虑利用修改《档案法》的机会,推动《档案法》向《文献遗产法》的转型,实现国家对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无缝衔接.
档案、文献遗产、文化遗产、文物
D912.16(法学各部门)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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