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条件研究
@@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主动或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通过其他方式使行政相对人知晓有关行政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的现代行政程序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既有助于公众知悉、获取政府信息,参与行政,又有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按理政府必然会公开信息,而现实是,各种各样的政府信息仍然是政府动用了大量国家资源加以严密保护的”国家秘密”,公众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却没有多少分享”政府信息”的权利,以至于理所当然的”政务公开”反而成为需要政府花大力气才能够加以推行的重要政策.那么,政府信息公开与共享如此困难,问题关键是什么呢?
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行政程序制度、行政相对人、政府公信力、政策的制定、政务公开、行政活动、行政成本、国家资源、公众、公开信息、参与行政、资料、责任、义务、权利、获取、共享、保护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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