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627.2017.09.015
民国身份证件解读
户籍制度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行政制度,是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户籍制度起源较早,发展较完善.据甲骨文记载,在商代就开始了人口登记制度.民国初期,北洋政府先后颁布了《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1915年)、《县治户口编查规则》(1915年)、《京兆各属户口编查单行细则》(1916年)等条例.民国二十年(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户籍法》,1934年对该法进行修正,1946年对该法进行第二次修正.该法分通则、籍别登记、身份登记、迁徙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申请、罚则、附则,共八章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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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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