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犯罪的司法认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3627.2007.04.003

论档案犯罪的司法认定

引用
@@ 档案犯罪是以档案为侵害对象的犯罪.纵观我国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附属刑法的规定,目前的档案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故意损毁文物罪和过失损毁文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档案犯罪、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修正案、珍贵文物、损毁、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侵害对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附属刑法、转让、销毁、失职、抢夺、过失、财务

D9(法律)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档案时空

1672-3627

43-1415/G2

200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