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627.2006.06.010
实现电子档案法律依据的探析
@@ 当前许多政府机关部门推行无纸化网络办公模式,文件运行的各项工作流程通过数字化的形式传输处理,形成各类电子档案.在这种文件运转模式下产生的电子档案,由于档案载体形式的变化和管理操作流程的改变,其具有的可变性、可操作性、流动性等特点,使电子文件在转化为电子档案过程中,文件的原始性和凭证性难以得到确认,因此人们对于现行的电子文件运转模式下产生的电子档案能否成为法律上的证据,发挥其档案的凭证作用产生了疑问.
电子档案、电子文件、运转模式、政府机关、载体形式、凭证作用、可操作性、工作流程、操作流程、办公模式、无纸化、数字化、凭证性、流动性、可变性、转化、证据、运行、网络、管理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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