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627.2001.01.010
长沙县企业改制后档案处置工作有章可循
@@ 本刊讯:前不久,长沙县以长县政办”2000”25号文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对改制后企业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企业改制时,要成立以企业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财会、劳资、政工、办公室和档案室等管理人员参与的企业档案处置小组;二是改制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要按有关规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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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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