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4206.2005.09.024
充分利用友城优势促进我省与日部分城市交流与合作
@@ 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开展是国家总体外交在地方的延伸,是民间外交的重要形式,是地方政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渠道.自1980年福州市与日本长崎市缔结为我省第一对国际友好城市以来,我省的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已走过了24年历程.目前,全省与日本长崎、冲绳等县、市缔结了8对友城,其中,省级友城2对,福州2对,厦门、泉州、漳州、南安市各1对,双方在经贸、农林、水产、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环保、旅游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
F7(贸易经济)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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