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58.2022.07.043
广电总局、文旅部发文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明确,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应当遵照本行为规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应当参照本行为规范.
广电总局、网络主播
G206;F752.62;F239.65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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