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58.2021.03.009
电子档案凭证价值的刑法保护研究
凭证价值是电子档案的基本价值,而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档案犯罪主要保护的是国家的档案管理秩序而非档案的凭证价值.这种单一的立法价值选择已经不能满足保护电子档案凭证价值的现实需要.刑法是电子档案凭证价值法益的最后保障,应当紧密与新《档案法》衔接,通过电子档案凭证价值保护法益的专门化、罪名设置的类型化和凭证价值法益的可测量化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凭证价值的刑法保护机制.
档案犯罪、电子档案、凭证价值、刑法机制、档案价值法益
D924.3;G271;F2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SJA2222
2021-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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