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58.2014.05.002
深化档案工作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文件——解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之16项具体要求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新形势下深化档案工作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意见》除总论外,共有5个部分23条约5000字,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三个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三大方面,具体又可细分为16项具体要求.笔者就这16项具体要求谈点思考与认识.
1 档案工作由党委和政府领导.就是说,档案工作既归党委领导,又归政府领导;既是党的工作,又是政府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馆既是党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本级档案馆履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档案工作、工作改革、纲领、指导文件、解读、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工作、具体要求、工作机构、党的工作、行政管理职能、党委领导、档案馆、各级党委、办公厅、中共中央、支持保障、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三个体系
U67;X32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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