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58.2014.02.026
平顶山市档案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平顶山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为主线,以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档案普法为载体,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为依托,依法严格履行职责,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档进程,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发展.
1 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档案工作自1957年建市以来,在历任领导重视与支持下,经过几代档案工作者辛勤努力,已基本建成以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体,以机关、科研事业单位、企业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全市现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其中市级馆1个,县级馆10个),馆舍总面积15680平方米,馆藏档案近43万卷(册、件),年均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6万卷(册、件)、0.7万多人次;专业档案馆4个(城建档案馆、平高集团档案馆、市公安局档案馆、市房地产档案馆);机关、企事业立档单位1327个,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2847名.
平顶、山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法制建设、档案工作、档案事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检查、行政管理部门、档案法、专业档案馆、城建档案馆、依法治档、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提供利用、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立档单位、基本情况
G27;DF3
2014-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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