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458.2011.05.021
档案整理究竟是谁的职责
王旭:1956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规定:“各机关办完的文书材料,应该由文书处理部门整理立卷,定期向机关档案室归档……可以使机关档案室腾出手来,做好档案的整理和组织利用等工作,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
档案整理、机关档案室、组织利用、整理立卷、文书处理、机关工作、档案工作、国务院、1956年、国家、归档、服务、材料
G25;G27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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