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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458.2010.04.030

上行公文眉首的批示域应予取消

引用
我国现行行政上行公文眉首,国家规定设供收文机关领导批示使用的区域,但文书工作正规的单位设文件处理单,收文时贴在文件首页前边,领导在该单的批示栏内批示,形成原文件预留批示域无用.同时设批示域的上行文眉首部分视觉高度约153mm,超过整个文件纸高297mm的51%,与下面视觉主体部分144mm形成上长下短的观感,影响美观,建议取消批示域.

上行公文、眉首、批示域

TP3;V25

2010-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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